。,映入眼帘的是土坯墙,糊着旧报纸,屋顶挂着一盏昏黄的15瓦灯泡,灯泡上还沾着一层薄薄的灰。,混着一点柴火的烟火气,是记忆里最熟悉的味道。。,身下是铺着粗布褥子的土炕,硬邦邦的,却带着阳光晒过的暖意。我低头看向自已的手——纤细、白皙,指节分明,没有常年干活留下的厚茧,也没有病痛折磨的枯瘦,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透着健康的粉白。,红色的大字格外醒目,撕到了十月的那一页。。……重生了?
回到了十八岁,回到了我刚刚嫁给陆廷洲的这一天。
上一世,我是真的蠢。
十八岁的我,被猪油蒙了心,满脑子都是城里人的光鲜亮丽,嫌弃陆廷洲是个没背景、没家底的糙汉,嫌他皮肤黑、手掌粗、不会说甜言蜜语,更嫌他家穷,土坯房、粗茶淡饭,嫁过来就是吃苦。
我整天闹着离婚,对他冷眼相向,把他所有的好都踩在脚下。他攒了半个月的工分给我买的头花,我随手丢在灶膛里;他起早贪黑去山里打猎换的细粮,我嫌腥气一口不吃;他小心翼翼递过来的热水,我故意打翻在他手背上,看着他通红的手背,还恶狠狠地骂他笨手笨脚。
后来,我被同村的二流子王二柱花言巧语骗走,说要带我去城里过好日子,我信以为真,不顾陆廷洲的苦苦哀求,抛夫弃家,跟着他跑了。
可到了城里,我才知道,那根本不是什么好日子。王二柱把我骗到一个偏僻的小作坊,逼我没日没夜地干活,稍有不顺心就拳打脚踢,最后还把我身上仅有的一点钱骗光,把我像垃圾一样丢在街头。
我拖着病弱的身体,在寒风里乞讨,最后得了严重的肺病,蜷缩在桥洞下,连一口热饭都吃不上。直到临死那一刻,我才从一个同乡的嘴里听说,当年那个被我嫌弃到骨子里的男人,是唯一一个愿意为我拼命、为我倾其所有的人。
我死的那天,听说他疯了一样找我,翻遍了整个县城,最后为了救被人贩子拐走的我,和人贩子殊死搏斗,身中数刀,连命都没了。
悔恨像潮水般将我淹没,压得我喘不过气。如果当初我没有那么蠢,如果我能好好看看他的好,如果我能留在他身边……可惜,没有如果。
“吱呀——”
门被轻轻推开。
一道高大挺拔的身影站在门口,穿着洗得发白的蓝色褂子,袖口磨出了毛边,宽肩窄腰,皮肤是健康的浅麦色,五官硬朗深邃,下颌线紧绷,眼神却带着几分无措和温柔,像一只小心翼翼讨好主人的大狗。
是年轻时候的陆廷洲。
他手里端着一个豁了口的瓷碗,碗里是热气腾腾的玉米面粥,上面还卧着一个小小的白面馒头,是那个年代最金贵的东西。
“醒了?”他声音低沉沙哑,有些紧张,手都在微微发抖,“我……我煮了点粥,你喝点垫垫。刚蒸的馒头,还热乎。”
上一世,我嫌这粥差,嫌这馒头小,当场就打翻在地,粥洒了他一裤子,馒头滚到泥里,我还叉着腰骂他没本事,连个像样的早饭都给不了我。
可我后来才知道,那白面馒头,是他攒了三个月的细粮票,又托了好几个关系才换来的,他自已一口都舍不得吃,全留给了我。
看着眼前这个满眼都是我、却又小心翼翼的男人,我鼻子一酸,眼泪瞬间就掉了下来,大颗大颗的泪珠砸在粗布褥子上,晕开一小片湿痕。
陆廷洲慌了,手忙脚乱地把碗放在炕边的矮桌上,想去擦我的眼泪,又不敢碰,手足无措地站在原地,声音都带着颤:“怎、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你别哭……是不是我哪里做得不好?你打我骂我都行,别哭好不好?”
我猛地伸手,一把抓住他粗糙温热的大手。
他的手掌很大,布满了厚厚的茧子,是常年干农活留下的痕迹,却暖得像火,熟悉的温度,真实的触感,不是梦。
我真的回来了。
我抬起泪眼,看着他,一字一句,清晰而坚定:
“陆廷洲,这一世,我不闹了。”
“我好好跟你过日子。”
陆廷洲整个人僵在原地,漆黑的眸子里满是不敢置信,像被雷劈中了一样,半天没回过神,嘴唇动了动,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我望着他,心里默默发誓。
重来一次,我绝不会再重蹈覆辙。
我要疼他,爱他,护着他。
虐渣,打脸,发家致富。
好好守着我的糙汉老公,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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