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小说尽在幻想小说城!手机版

幻想小说城 > 其它小说 > 花开花落有时烬

花开花落有时烬

初晴后语 著

其它小说连载

脑洞《花开花落有时烬由网络作家“初晴后语”所男女主角分别是沈时苏纯净无弹窗版故事内跟随小编一起来阅读吧!详情介绍:男女主角分别是苏烬,沈时的脑洞小说《花开花落有时烬由新晋小说家“初晴后语”所充满了奇幻色彩和感人瞬本站无弹窗干欢迎阅读!本书共计65501章更新日期为2026-02-23 12:05:10。该作品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花开花落有时烬

主角:沈时,苏烬   更新:2026-02-23 14:29:44

继续看书
分享到:

扫描二维码手机上阅读

第一章:烬灰之吻苏烬第一次见到沈时,是在一场葬礼上。死的不是人,是一棵树。

一棵活了三百年的古银杏,据说曾是这座城市的守护神,却在三个月前毫无征兆地枯死,

如今只剩下焦黑的枝干,像一只伸向天空的绝望巨手。苏烬是“物哀师”,

一个古老而冷门的职业。在这个万物有灵的世界里,

她负责为那些拥有漫长生命、最终走向终结的非人存在,举行最后的告别仪式。雨丝冰冷,

打在黑色的伞面上。苏烬穿着一袭深灰色的长袍,站在巨大的树坑前,双手捧着一只陶碗,

碗里盛着特制的“烬灰”——由往生者的骨灰混合特殊的香料制成。“万物有始,

终归于烬……”她低声吟诵着古老的悼词,声音清冷,像这雨一样没有温度。

就在她准备将烬灰洒向树根时,一个男人闯入了仪式圈。他浑身湿透,黑色的短发贴在额前,

雨水顺着棱角分明的下颌线滑落,滴在苍白的衬衫上。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眼睛,

那是一种极浅的琥珀色,此刻正死死盯着那棵枯树,

眼神里翻涌着苏烬看不懂的剧烈情绪——痛苦、愤怒,还有一丝……恐惧。“停下。

”男人开口,声音沙哑,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命令。苏烬皱了皱眉:“仪式已经开始,

不能中断。”“我说停下!”男人猛地冲过来,一把抓住了苏烬的手腕。他的力气大得惊人,

指尖冰冷刺骨,苏烬甚至能感觉到他皮肤下脉搏的狂跳。陶碗被打翻,白色的烬灰洒了一地,

被雨水瞬间冲成浑浊的泥浆。周围的助手和围观者发出一阵惊呼。“你干什么?!

”苏烬试图挣脱,但男人的手像铁钳一样箍着她。“你不能烧了它。”男人盯着她,

琥珀色的瞳孔微微收缩,“它还没死。”苏烬愣了一下,随即冷笑:“沈先生,

虽然你是这棵树的所有者,但鉴定报告显示它的灵核已经完全消散。我是按规矩办事。

”眼前的男人叫沈时,是这座“时之苑”的主人,也是这棵古树名义上的监护人。

苏烬在接单前看过资料,照片上的沈时温文尔雅,和眼前这个状若疯魔的男人判若两人。

“规矩是错的。”沈时凑近她,呼吸带着一股奇异的冷香,“苏烬,如果你今天洒下这捧灰,

明天,这里就会多出一具尸体。”苏烬心头一跳:“你威胁我?”“是警告。”沈时松开手,

后退一步,目光扫过地上的泥浆,眼神晦暗不明,“重新鉴定。费用我付双倍。”说完,

他转身就走,留下苏烬和一地狼藉。苏烬看着他的背影,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腕。

那里被他握过的地方,竟然浮现出一圈淡淡的红色纹路,像是一截烧焦的藤蔓,正隐隐发烫。

第二章:时之苑的秘密苏烬最终还是接了这单生意。不仅仅是因为双倍酬劳,

更因为沈时那句话——“明天这里就会多出一具尸体”。作为物哀师,她的职责是安抚亡灵,

而非制造死亡。更重要的是,她手腕上的印记。那是“烬痕”,

只有接触到极其强大且异常的生命力时才会出现。通常,

只有濒死的千年古木或大妖才会有这种反应,而一棵灵核消散的枯树,绝不可能留下烬痕。

时之苑是一座位于城市边缘的巨大庄园,风格古朴,围墙爬满了枯萎的蔷薇。

苏烬被管家引到一间书房,沈时正坐在壁炉前,手里拿着一本书,

火光映照着他轮廓分明的侧脸,显得比昨天平静了许多。“坐。”沈时指了指对面的沙发。

苏烬坐下,开门见山:“沈先生,我需要一个解释。关于那棵树,还有你的警告。

”沈时合上书,那是一本很旧的植物图鉴。他看向苏烬,目光落在她手腕上,

那里虽然用袖子遮住了,但他似乎能看穿。“你看到了烬痕。”这不是问句。

“你知道这是什么?”苏烬有些意外,普通人应该不知道物哀师的秘密。

“我知道的比你想象的多。”沈时站起身,走到窗边,看着窗外阴沉的天空,“那棵树,

不是自然死亡。它是被‘偷’走的。”“偷走?”苏烬皱眉,“灵核无法被物理窃取,

除非……”“除非有人强行抽取了它的生命力,用来续命,或者……制造怪物。

”沈时转过身,眼神锐利,“这三个月,城里已经发生了三起离奇死亡案。

死者都是年轻女性,被发现时,身体像被抽干了水分,皮肤干枯如树皮,

而她们死亡的地点附近,都有一株植物异常茂盛。”苏烬的心沉了下去。她听说过这些案子,

警方定性为变态杀人,但物哀师协会内部有传言,这可能是某种禁术——“夺灵”。

“你怀疑是那棵树干的?但它已经死了。”“不,它没死,只是睡着了。

”沈时走到苏烬面前,单膝跪地,轻轻握住她那只带着烬痕的手,“苏烬,

我需要你帮我唤醒它。”苏烬想抽回手,但沈时的动作很轻柔,

他的指尖抚过那圈红色的纹路,一股奇异的电流感顺着她的手臂窜上脊背。“为什么是我?

”“因为你是最好的物哀师。”沈时抬起头,琥珀色的眼睛深深地看着她,“而且,你的血,

很特别。”苏烬瞳孔微缩:“你怎么知道?”她的血确实特别。她是罕见的“烬”之体质,

血液中含有强大的净化之力,但也因此,她的寿命比常人短,

且无法像普通人一样感受强烈的喜怒哀乐。这也是她成为物哀师的原因——只有面对死亡,

她才能感觉到自己还活着。“我闻得到。”沈时微微勾起唇角,笑容有些邪气,

“像灰烬里的余火,冰冷,但藏着足以焚毁一切的热度。”苏烬猛地站起来,后退两步,

警惕地看着他:“你到底是什么人?”沈时也站起身,理了理袖口,

恢复了那副优雅从容的样子:“一个不想看着这座城市变成死地的……守夜人。

”他拍了拍手,书房的一面墙突然向两侧滑开,露出一个向下的阶梯,

一股浓郁的、混杂着泥土和花香的气息扑面而来。“跟我来,我给你看真相。

”第三章:花冢之下阶梯很长,通往地底深处。墙壁上镶嵌着发光的苔藓,提供微弱的光源。

越往下走,空气越潮湿,那种奇异的冷香也越浓烈——正是沈时身上的味道。终于,

他们到达底部。眼前豁然开朗,苏烬被眼前的景象震撼得说不出话。

这是一个巨大的地下溶洞,洞顶垂下无数发光的钟乳石,像倒悬的星河。而在洞穴中央,

是一片巨大的花海。各种苏烬从未见过的奇异花卉在这里盛放,色彩斑斓,流光溢彩。

但它们的状态很奇怪,所有的花都朝着同一个方向低垂着头,像是在哀悼。而在花海的中央,

躺着一个人。那是一个年轻的女人,穿着白色的长裙,面容安详,像是睡着了。

她的胸口插着一根枯枝,正是那棵古银杏的一部分。枯枝上,竟然生出了一片嫩绿的新芽。

“她叫阿阮,是我的妹妹。”沈时走到女人身边,声音低沉,“也是那棵古树的‘灵守’。

”灵守,是自愿与灵物签订契约,以自身生命力供养灵物的人类。灵物强大,

则灵守长生;灵物衰弱,则灵守同死。“三个月前,有人袭击了时之苑,

强行抽取了古树的生命力。阿阮为了保护树,挡下了大部分攻击,但她的灵核受损,

陷入了沉睡。如果不尽快找回被偷走的生命力,她和树,都会彻底消散。

”苏烬看着阿阮苍白的脸,又看了看那根枯枝上的新芽:“所以,

那三起命案……”“是那个窃贼干的。”沈时眼神冰冷,

“他在用人类的生命力喂养偷来的力量,但他无法完全消化,所以那些力量外溢,

导致了植物的异常生长,也留下了……线索。”沈时指向花海的边缘。那里有几株黑色的花,

花瓣像焦炭一样,正散发着不祥的黑气。“这是‘夺灵’留下的印记。只要顺着这个气息,

就能找到他。”苏烬明白了:“你要我用我的血,追踪这个印记?”“你的血是引子,

也是钥匙。”沈时看着苏烬,“只有烬之体质的血,才能激活夺灵印记,而不被反噬。

”苏烬沉默了。这很危险,夺灵术是禁术,施术者绝非善类。而且,使用自己的血追踪,

很可能会暴露她的体质,引来更大的麻烦。“为什么找我?”苏烬再次问,“物哀师协会里,

比我强的大有人在。”“因为他们不可信。”沈时走到苏烬面前,直视着她的眼睛,

“协会里,有内鬼。否则,夺灵术这种失传已久的禁术,怎么会重现天日?”苏烬心头一震。

她想起协会最近的一些异常举动,确实有些不对劲。“帮我,苏烬。”沈时伸出手,

掌心向上,一枚银色的戒指静静躺着,戒面是一朵含苞待放的银杏花,“作为回报,

我会告诉你关于你身世的秘密。”苏烬盯着那枚戒指。那是物哀师的信物,

只有核心成员才有。但沈时手里的这枚,样式更古老,上面刻着两个字——“时烬”。

那是她父母的名字。她的父母,也是物哀师,在她五岁那年离奇失踪,至今生死不明。

“你怎么会有这个?”苏烬的声音有些颤抖。“因为当年,是我救了他们。

”沈时的眼神变得深邃,“虽然,只救了一半。”第四章:血色追踪苏烬最终还是答应了。

不仅仅是为了父母的消息,更因为一种莫名的直觉——沈时没有撒谎,而且,她和这件事,

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追踪仪式在时之苑的地下祭坛举行。祭坛由黑色的石头砌成,

上面刻满了古老的符文。苏烬割破指尖,将一滴血滴在祭坛中央的凹槽里。鲜血融入石缝,

瞬间,整个祭坛亮了起来,那些符文像活过来一样,开始游动。沈时站在一旁,

手里拿着那株黑色的夺灵花,将其碾碎,粉末撒在苏烬的血上。“噗——”黑烟升起,

在空中凝聚成一道细长的箭头,指向东南方向。“找到了。”沈时眼神一凛,

“在‘花语街’。”花语街是城里有名的花卉市场,白天热闹非凡,晚上却空无一人,

只有满街的植物在黑暗中静默伫立。苏烬和沈时翻墙而入,顺着黑烟的指引,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您的评论需要经过审核才能显示

小编推荐

最新小说

最新资讯

标签选书

冀ICP备2023010975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