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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我老爹竟然是僵尸始祖将臣

吃糯米饭不要饭 著

其它小说连载

都市脑洞《什我老爹竟然是僵尸始祖将臣主角分别是林婉婉刘大作者“吃糯米饭不要饭”创作纯净无弹窗版阅读体验极剧情简介如下:曾是天字号舔为女神肝脑涂地三只换来一句“哦”。绝望回竟发现我那在村口种地的老是活了几个纪元的洪荒老怪物、僵尸始祖——将臣!万亿家产只是零二叔三叔小姑姑全是神话大更离谱的以前对我爱答不理的各路校花、御姐总现在排着队倒当舔狗?我现在是被舔的那个!开局跪着求结局……不装天道都为我颤抖!

主角:林婉婉,刘大志   更新:2026-03-01 0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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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二十三岁,是一名光荣的——舔狗。,持证上岗那种。虽然没人给我发证,但我觉得我的舔狗履历拿出来,能秒杀全国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同行。:男,汉族,未婚,母胎solo,身高一米七二,长相六分,穿搭五分,存款负数,特长是会写论文。:林婉婉,外语学院院花,身高一米六八,长相九分,穿搭十分,特长是被舔。。她穿着白裙子在台上唱《后来》,我坐在台下第七排左边第三个位置,手里的荧光棒挥得跟抽风似的。她唱到“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的时候,往台下看了一眼。就一眼。那一瞬间,我感觉她在看我。虽然事后证明她看的其实是后排一个举灯的学长,但在那一刻,我的爱情来了。,我开启了一段长达三年的舔狗生涯。---:随叫随到。
“将城南,你在吗?”——这是林婉婉给我发消息的标准开头。不管我在吃饭、睡觉、上课还是拉屎,只要看见这四个字,我必然在三秒内回复:“在!怎么了?”

有一次我正在考毛概,手机震了,我低头一看——林婉婉。我连题都不做了,直接回:“在考试,但你说!”她回:“那你先考吧。”我急了:“别!你说!我交卷!”她隔了五分钟才回:“没事了,已经解决了。”我拿着提前交卷的试卷走出考场,站在走廊里,看着那行字,心里五味杂陈。五味杂陈的意思就是:有点失落,但又有点甜。失落是因为没帮上忙,甜是因为她至少想到我了。那场毛概我考了六十一分,刚好及格。我觉得这是老天对我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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舔狗生涯第二条准则:有求必应。

林婉婉找我帮过多少忙?我来数数:

大一上学期,帮她搬了三次宿舍。对,三次。她换了三次宿舍,我搬了六趟行李。最后一次搬完,她给我买了瓶水,两块五的农夫山泉。我舍不得喝,放在宿舍桌上供了三天,最后被我室友偷喝了。我差点跟他拼命。

大一下学期,帮她写了四篇英语作文。我是土木工程的,英语四级考了三次才过,但我帮她写的英语作文,老师回回给A。她自已写的,回回C。她问我怎么写的,我说:“用心写的。”她笑了笑,没说话。那个笑我存手机里了,每天晚上睡前看一遍。

大二上学期,帮她抢了六次选修课。她每次想选的课都是热门,我就发动全宿舍帮她抢。我室友骂我是舔狗,我说你们懂什么,这是爱情。后来他们被我感动了,主动加入抢课大军。我们宿舍四个人,三个帮她抢课,剩下那个负责放风,防止辅导员发现我们同时用四台电脑抢课。

大二下学期,帮她拿了四十七个快递。我专门准备了一个小本本,每次拿完快递就记一笔,想等到我们结婚那天拿给她看,让她知道我为她付出了多少。后来那个本本被林婉婉发现了,她问我这是什么,我说是日记。她没看,我松了一大口气。

大三上学期,帮她挡了三朵桃花。什么叫挡桃花?就是有别的男生追她的时候,我主动站出来,假装是她男朋友,把那帮人劝退。有一次那个男生是一米八九的篮球队队长,站在我面前跟座山似的。我硬着头皮说:“兄弟,她是我女朋友。”篮球队队长低头看着我,看了五秒,笑了:“兄弟,你认真的吗?”我点头。他拍拍我的肩:“行,你牛。”就走了。后来林婉婉知道了,请我吃了顿饭。食堂二楼,麻辣香锅,她请的。那顿饭我吃了三个小时,就为了多看她几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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舔狗生涯第三条准则:自我感动。

我给林婉婉写过多少东西?

大一那年,我给她写了三封信。不是微信,是手写的信。我专门练了一个月字,买了那种带香味的信纸,写了改、改了写,最后成品三封,一共一万两千字。内容包括:我对你的第一印象、我对你的一百个喜欢、我对未来的美好畅想。她收下了,说谢谢,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大二那年,我给她织了一条围巾。对,织围巾。我一个土木工程的大老爷们,半夜躲在被子里看教学视频,手指头被针扎了二十几次,织了两个月,织出一条灰不溜秋、长短不一、丑得像抹布的围巾。她收下了,说谢谢,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大三那年,我给她做了一个视频。从她朋友圈、QQ空间、微博、抖音里扒了三百多张照片,配上背景音乐《追光者》,熬了四个通宵剪出来的。剪完我自已看哭了。她看了,说谢谢,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但她把视频转发了。配文是:“谢谢我的好朋友。”好朋友。就这三个字,我高兴了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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舔狗生涯第四条准则:自我安慰。

我室友刘大志,东北人,嘴特别损。每次我帮林婉婉干完活回来,他就问我:“今天又当狗了?”我说:“你懂什么,这是爱情。”他说:“爱情个屁,人家把你当工具人。”我说:“工具人怎么了?工具人也有春天。”他翻个白眼:“春天?你是春虫虫吧,俩虫加一块,蠢。”

我不理他,打开手机看林婉婉的朋友圈。她刚发了一条:今天的夕阳真美。我放大图片,研究她拍照的位置。那个角度,应该是从图书馆三楼拍的。她在图书馆?那我是不是应该去图书馆“偶遇”她?

刘大志看我盯着手机傻笑,叹了口气:“将城南,你知道你现在的样子像什么吗?”我问像什么,他说:“像一只盯着骨头流口水的狗。”我不理他,开始收拾书包准备去图书馆。刘大志在后面喊:“你作业写完了吗?”我说没写。他说明天要交的你他妈没写?我说不交了。他问为啥,我回头看他,认真地说:“爱情比作业重要。”刘大志愣了三秒,冲我竖起大拇指:“行,你是我见过最纯的舔狗。”我笑了笑,出门了。那天我在图书馆蹲了三个小时,没蹲到林婉婉。回去一看朋友圈,她发的是前天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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舔狗生涯第五条准则:善于发现糖。

什么是糖?就是女神主动找你聊天、女神主动约你吃饭、女神主动给你点赞。这些糖,每一颗我都细细品味,反复回味。

比如上周,林婉婉主动给我发消息了。不是“将城南你在吗”,而是直接发了一张图,图上是她的电脑蓝屏了。她说:“电脑坏了,急死我了,明天要交论文!”我当时正在上课,立马举手:“老师我肚子疼!”然后冲出教室,骑上共享单车,狂奔三公里到她宿舍楼下,拿上她的电脑,又狂奔三公里去电脑城,花两百块修好,再狂奔三公里送回去。她接过电脑,眼睛亮亮的:“这么快就好了?谢谢你啊将城南!”那一刻,我觉得自已是全世界最幸福的男人。回去的路上,我骑共享单车,风从耳边吹过,我感觉自已在飞。

晚上她发了条朋友圈:电脑坏了,还好有朋友帮忙。配图是修好的电脑。我给她点了赞,评论了一句“不客气”。她没回我,但给另一个评论的人回了。那个人说“电脑坏了我也可以帮你修”,她回了个笑脸。我看着那个笑脸,心里有点酸,但又安慰自已:她至少给我点赞了。对,她给我点赞了。她给那条评论回了笑脸,但她给我的评论点了赞。这就是糖。我截图保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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舔狗生涯第六条准则:永远心存希望。

林婉婉有男朋友吗?没有。至少我觉得没有。她身边确实有很多男生,经常有人请她吃饭、送她礼物、帮她拎包。但她从来没官宣过谁。我问过她一次,拐弯抹角问的:“林婉婉,你有没有喜欢的人啊?”她看了我一眼,笑了笑,说:“现在没有,想先搞学业。”搞学业。这句话我记了一年。每次我想放弃的时候,就拿出来念一念:她没喜欢的人,我还有机会。她大三了还没谈恋爱,为什么?就是在等我啊。虽然她从来没等过我,但她也没等别人啊。这就是机会。

刘大志说我这是自欺欺人。我说你这是嫉妒。他说:“我嫉妒你什么?嫉妒你当了三年狗?”我说:“你懂个屁,这三年我过得很充实。”他说:“充实什么?充实舔狗履历?”我说:“对,等以后我和林婉婉结婚了,我要把这些事都写进婚礼致辞里。”刘大志盯着我看了半天,最后说了一句话:“将城南,你有没有想过,万一她最后没选你呢?”我愣住了。这个问题我从来没想过。或者说,我想过,但每次想一半就不敢想了。

刘大志看我发呆,拍拍我的肩:“兄弟,我不是打击你,我就是想让你清醒清醒。三年了,她要是对你有意思,早就有意思了。她找你帮忙的时候挺积极,其他时候呢?她主动找过你聊天吗?主动约过你吃饭吗?主动关心过你吗?”我想了想,好像……没有。不对,有的。有一次我感冒了,发朋友圈说难受。她给我点了赞。那是关心吗?刘大志听完我的举例,沉默了。沉默了很久,然后说:“将城南,你没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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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我失眠了。躺在床上翻来覆去,脑子里全是刘大志的话。越想越难受,干脆爬起来,翻出手机看林婉婉的朋友圈。她今天发了一张自拍,配文:新买的口红,好看吗?照片里她笑得很甜,嘴唇红红的。我放大看,看了很久。最后给她评论:好看。她没回。我等了半小时,她没回。我又等了一小时,她还没回。

第二天早上醒来,第一件事就是看手机。她还是没回。但那条朋友圈下面多了一条评论,是个我不认识的男生,评论说:好看,想亲。她回了个害羞的表情。我看着那个表情,心里突然堵得慌。

那天上午我没去上课,躺在床上发呆。刘大志下课回来,看我还在床上,问:“咋了?狗生迷茫了?”我没说话。他走过来,看见我手机屏幕上林婉婉的朋友圈,沉默了一会儿,说:“兄弟,你看开点。”我说:“我想好了。”他问想好什么,我说:“我要去湘西找我爸。”他愣了一下:“湘西?去那干啥?”我说:“躲一阵子。顺便散散心。”

刘大志问:“你爸不是在湘西吗?干啥的?”我想了想,想起我爹临走前说的那句话——“城南,爹走啦。你要是哪天觉着不对劲,就来湘西找爹。应该是种地的吧。”我说。他笑了:“种地?那你去了正好帮忙干农活,当舔狗没当够,还想当农民?”我没理他,开始收拾行李。

刘大志在旁边看着,忽然问:“你跟林婉婉说了吗?”我说什么,他说说你要走了。我停下手里的动作,想了想,掏出手机,给林婉婉发了条消息:“林婉婉,我要去湘西待一阵子。”发完我就后悔了。这话说的,好像她会在意似的。果然,她没回。我等了一下午,她没回。等到晚上,她还没回。等到第二天早上,我要出发了,手机震了。我手抖着点开——林婉婉:“哦,一路顺风。”就四个字。

我看着这四个字,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滋味。刘大志凑过来看了一眼,拍拍我的肩:“兄弟,这不还有四个字吗?比‘谢谢’强。”我想了想,点点头。对,比“谢谢”强。至少是“一路顺风”。这说明她关心我。我截屏保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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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湘西的大巴上,我靠窗坐着,看着窗外的风景一点点变绿、变山。手机震了好几下,每次我都赶紧掏出来看,每次都不是林婉婉。最后一次震,是她发朋友圈了。配图是奶茶,配文:今天天气真好。我盯着那杯奶茶看了半天,忽然想起一件事——我好像从来没给她买过奶茶。她喜欢喝什么口味的?我不知道。我给她当了三年舔狗,竟然连她喜欢喝什么都不知道。那一刻,我突然觉得自已这三年,好像活了个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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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巴在山路上颠簸了六个小时,终于在一个叫瓮头村的地方停下来。我拎着行李下车,深吸一口气,准备迎接我爹那个破瓦房、那条老黄狗、还有那锅不知道炖了什么的“野猪肉”。

结果走到村东头,我傻了。

破瓦房呢?老黄狗呢?我爹呢?

原地只剩一块空地,草长得比人还高。

我站在那儿愣了足足一分钟,然后掏出手机,翻出我爹那个八百年没打过的电话,拨了过去。

响了七声,接了。

“喂?”一个男人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低沉慵懒,背景音乱糟糟的,好像有人在唱歌,还有杯子碰撞的声音。

我愣了一下。这声音……是我爹?不对啊,我爹的声音没这么好听。

“爸?”我试探着问。

“城南啊。”那个声音笑了,“你到了?”

我说到了,但你家没了。他问什么没了,我说房子没了。就剩一块地,全是草。

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然后传来一阵大笑:“哈哈哈,那房子我半年前就让人推了。忘了告诉你。”

我愣住了:“推了?那你住哪?”

他说:“我?我在魔都啊。”

我差点把手机扔了:“你来魔都干嘛?”

他语气轻描淡写:“来办点事。你不是说要来找我吗?正好,你直接来魔都吧。机票我给你订好了,你到县城机场就行。”

我愣了一下:“爸,你知道机票多贵吗?我从县城飞魔都,来回得小两千。”

他说没事,你只管去。我说我没钱。他说不用你花钱,票已经订好了。我问他怎么订的,他说网上订的啊,语气理所当然:“行了,你赶紧去机场,到了给我打电话。对了,身份证带了吧?”我说带了。他说那就行。挂了,这边还有应酬。

电话挂了。

我站在那块长满草的宅基地上,吹着山风,大脑一片空白。我爹,一个在湘西住了六年的老头,会网上订机票?还会应酬?他来魔都办什么事?种地还能种到魔都去?而且……他的声音怎么那么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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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小时后,我到了县城机场。柜台一查,还真有我的票。头等舱。

我盯着那张票看了半天,问柜台小姐姐:“这个……多少钱?”小姐姐查了一下:“单程两万三。”我腿一软,差点跪下。

我爹疯了?他哪来的钱?种地种出金子了?

带着一肚子问号,我上了飞机。头等舱是真的舒服,椅子能躺平,还有空姐问我要不要喝香槟。我说不要,给我来瓶矿泉水就行。空姐笑了笑,那笑容让我想起林婉婉——不对,林婉婉从来没对我这么笑过。

两个半小时后,飞机降落在魔都。我掏出手机,给我爹打电话。他说好好好,你出机场,门口有人接你。我问谁啊,他说你到了就知道了。电话又挂了。

我拖着行李往外走,心里还在琢磨我爹到底在搞什么名堂。结果一出航站楼,我愣住了。

门口停着一排黑色的轿车,打头的是一辆劳斯莱斯,车旁边站着一个穿黑西装的年轻人,手里举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三个大字——将城南。

我走过去,指着牌子,试探着问:“这个……是接我的?”年轻人看了我一眼,立刻九十度鞠躬:“少爷好!”我愣住了:“少……少爷?”他说是的少爷,将总吩咐我来接您!请上车!

我被他塞进劳斯莱斯后座,车门关上,车子缓缓启动。我坐在真皮座椅上,看着车里的星空顶,整个人还是懵的。我拍拍前排座椅问:“咱们去哪儿?”他说去将总的住处,少爷。我问将总……是我爸?年轻人回头看了我一眼,眼神有点奇怪:“少爷,您不知道吗?将真祖先生,是将氏集团的董事长。”

我愣住了:“将氏集团?”他说对啊,将氏集团。全球最大的投资公司之一,总资产……他说了一个数字。我没听清。或者说,我听清了,但不敢相信。那个数字后面跟着的单位是“万亿”。

我打断他:“你说我爸,将真祖,那个在湘西种地的老头,是万亿富翁?”年轻人笑了笑:“少爷,将总不是种地的。他在湘西是有产业,但不是种地。”我问他干嘛去了,他说将总在湘西修行,每年去住一阵子,说是清修。今年因为要处理一些事情,提前回来了。

我靠在座椅上,看着车窗外飞速后退的霓虹灯,脑子里嗡嗡的。我爸,那个在我八岁就离家出走的男人,那个神神叨叨画符念咒的男人,那个被我妈骂“跟你的僵尸过去吧”的男人——是万亿富翁?全球顶尖的?那这些年我和我妈过的苦日子算什么?体验生活吗?我妈在超市当收银员,一个月两千八,还要被顾客骂手脚慢。我爸在魔都坐劳斯莱斯,一个月零花钱可能比我妈一年挣的都多。这他妈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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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开进一个庄园,对,庄园,不是小区,是带大门、带喷泉、带草坪的那种庄园。停在一栋别墅门口。年轻人给我拉开车门:“少爷,到了。”

我下车,站在那栋别墅前面,仰头看着。五层,带电梯,外墙全是玻璃,在灯光下闪闪发光。门口站着两排人,一排穿黑西装,一排穿白衬衫,齐刷刷鞠躬:“少爷好!”

我像个傻子一样站在那儿,不知道该说什么。

这时候,一个声音从里面传来——“城南。”

我抬头。然后我愣住了。

从别墅里走出来一个人。他穿着一件简单的黑色衬衫,袖子卷到小臂,露出一截线条流畅的手腕。衬衫下摆随意地扎进西裤里,腰线收得恰到好处,一双腿长得离谱,走起路来带着一种慵懒的优雅。他走近了。月光落在他脸上,我看清了他的长相。

那一瞬间,我的大脑一片空白。不是夸张,是真的空白。那张脸——该怎么形容?眉眼深邃,鼻梁高挺,薄唇微微上扬,带着一丝似笑非笑的弧度。皮肤白得几乎透明,却不是那种病态的白,而是像上好的羊脂玉,在月光下泛着淡淡的光泽。他的眼睛是浅金色的,不是美瞳,是真的金色,像两枚琥珀嵌在眼窝里,深邃得能把人的魂都吸进去。

他站在我面前,低头看着我,嘴角的弧度又大了些。“傻了?”声音低沉悦耳,就是电话里那个声音。

我张着嘴,看着他,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这人是谁?我爹呢?这个妖孽是哪来的?

“爸?”我听见自已发出一个沙哑的声音。

他笑了。这一笑,我感觉周围的灯光都暗了暗。“认不出来了?”

我盯着他,拼命从记忆里翻找那个佝偻着背、穿着蓝布褂子、趿拉着解放鞋的老头。没有。完全没有。这两个人,除了都叫将真祖,没有任何共同点。

“你……你是我爸?”我的声音都在抖。

“不然呢?”他伸手在我脑门上弹了一下,“二十年没见,你小子长这么大了。”那个动作,那个语气,确实是我爸。但那张脸……

我语无伦次:“你……你怎么这么年轻?”他挑挑眉:“我本来就这样。”我脱口而出:“不可能!我小时候你明明是个大叔!”他轻描淡写:“那是伪装的。活了这么久,总要学会隐藏自已。变老一点,变丑一点,才能融入人群。”

我抓住他话里的关键词:“你活了多久?”他没回答,只是笑了笑,转身往别墅里走:“进来吧,站着说话不累吗?”

我机械地跟在他后面,眼睛一直盯着他的背影。黑色衬衫下面,隐约能看见肩胛骨的轮廓。走路的姿态说不出的好看,每一步都像是踩在节奏上。这人是我爸?我妈当年是怎么舍得跟他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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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别墅,他往沙发上一坐,随手拿起茶几上的茶杯喝了一口。那个动作,慵懒得像一只大猫。我在他对面坐下,盯着他的脸,还是回不过神来。

他放下茶杯,看着我,忽然笑了:“城南,你是不是有很多问题想问?”我点头。他说问吧。

我深吸一口气,问出第一个问题:“你到底是谁?”他歪了歪头,那个动作配上那张脸,杀伤力巨大。幸好我是他儿子,不然可能当场沦陷。“你爸。”他说。

我急了:“我不是问这个!我是问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不会老!为什么这么有钱!为什么在湘西装神弄鬼!”

他沉默了一会儿,那双浅金色的眼睛看着我,像是在想怎么开口。然后他说:“城南,你知道洪荒吗?”我愣了一下:“洪荒?盘古开天那个?”他说差不多,更准确地说,天地初开,万物始生的时候。我盯着他,等他继续说。

他往沙发背上靠了靠:“我就是那个时候诞生的。”他的语气很平淡,就像在说“我昨天吃了碗面”一样。“那时候还没天,没地,没日月星辰,没山川河流。混沌一片,什么都没有。然后你爹我,就在那混沌里醒了。”

我张着嘴,半天说不出话。“你……你是说,你比盘古还早?”他想了想:“盘古开天的时候,我在旁边看着来着。他斧子抡得挺累的,我还给他递了壶酒。”

我彻底傻了。“那……那你活了多久?”他皱了皱眉,像是在认真计算。“多久……不太好算。最开始没有时间这个概念,后来有了日月,才开始算日子。你们现在说的年,对我来说太短了。你们说一个世纪,对我来说也就打个盹的功夫。真要算的话……”他伸出一只手,数了数,“混沌纪、洪荒纪、上古纪、中古纪、近古纪……大概七八个纪年吧。”

七八个纪年。我脑子里嗡嗡的。“一个纪年多久?不一定,几亿年到几十亿年都有。”

我盯着他,忽然觉得眼前这个人陌生得可怕。不是那个在湘西种地的老头。不是那个被我妈骂“跟你的僵尸过去吧”的男人。是一个从混沌中醒来的、活了不知道多少亿年的——怪物?

“你……你是僵尸始祖?”我问。

他笑了:“将臣。那是后来的人给我起的名字。听着挺唬人,其实对我来说,就是睡醒了活动活动筋骨。”

“那你吸血吗?”他说:“不吸。我从来不碰那玩意儿。人类吃什么,我就吃什么。”我松了口气。

“那其他的僵尸呢?”他沉默了一会儿。“这就是问题所在了。”他说。

“什么问题?我用精血改造过一些人,我叫他们‘一代’。”他看着我,“他们身上有缺陷。有的人会忍不住想吸血,有的人完全不想,还有的人时好时坏——跟开盲盒似的。”

我愣了。“那我呢?”他看着我:“你是我儿子,自然生的。理论上,你应该继承我的全部血脉,没有任何缺陷。理论上?”他点点头:“对,理论上。但你这种情况,我也是第一次遇到。毕竟我活了这么久,就生了你这么一个儿子。”

我沉默了。他看着我那紧张的表情,笑了:“放心,就算你有问题,爹也能治。实在不行,我把你变成一代,然后再想办法。那我不是更惨?”他点点头:“也是。那你就忍着吧。”

他从茶几底下拿出一个红色的小本本,扔给我。我接住一看——

《正一道官方认证·高级道士资格证书》

持证人:将真祖

等级:特级

备注:此道士不受任何法器克制,建议同行遇见绕行。

发证时间:北宋政和二年。

我抬头看着他,满脸震惊。“你还有道士证?”他点点头:“嗯,有一年在龙虎山闲着没事,顺手考了个。他们掌教亲自给我发的,说我是他们建教以来最牛的考生。最牛?对,所有法器对我无效,我还能用他们的法术。”他咧嘴一笑,露出两颗尖牙,“桃木剑插我身上跟牙签似的,符咒贴我脸上跟便利贴似的。”

我看着那个小本本,又看看他那张脸,忽然想起一个问题。“爸,那你当初为什么要娶我妈?”他愣了一下,然后笑了,笑得很轻,那双浅金色的眼睛里有种说不清的东西。“因为她是第一个不怕我的人。”

“不怕你?嗯。”他在我旁边坐下,“我活了那么久,见过太多人。他们要么怕我,要么求我,要么想杀我。但你妈不一样。她怎么不一样?”他想了想,嘴角带着笑:“她骂我。骂你?对。半夜不睡觉,她骂我。往门口撒黑狗血,她骂我。拿你的压岁钱买朱砂,她骂我。骂完还让我跪搓衣板。”

我愣住了。“后来我伪装成一个普通老头,跟她过了几年普通日子。那几年,是我活了这么久以来,最像人的时候。”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轻。

“那后来为什么要走?”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因为她发现了。发现什么?发现我不是人。”他低下头,看着自已的手,“有一天晚上,她看见我对着月亮修炼,看见我眼睛里泛着金光。她没说话,但我知道,她怕了。虽然她后来什么都没说,还是照常给我做饭,照常骂我,但我能感觉到,她看我的眼神不一样了。我不想让她活在恐惧里。所以我走了。”

我看着他,忽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抬起头,冲我笑了笑:“没事,都过去了。她现在过得好就行。”

我点点头。

这时候,他忽然从兜里掏出一张黑卡,塞到我手里。“对了,这个给你。这是什么?黑卡,无限额度的那种。你以后想买啥就买啥,想泡哪个妞就泡哪个妞,不用再看人脸色。”

我低头看着那张卡,黑色的,沉甸甸的,上面印着我的名字——将城南。无限额度。

我忽然想起林婉婉那条朋友圈——配图是杯奶茶。我掏出手机,打开微信,给她发了条消息:“林婉婉,你喜欢喝什么口味的奶茶?”

三秒后,她回了。“怎么啦?想请我喝?”

三年了。这是她第一次在十秒内回我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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