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完美女友
林晚醒的时候,是凌晨五点四十分。
枕边是空的,顾承屿的位置已经凉透。她习以为常地起床,拉开窗帘,晨曦给客厅铺上一层淡金色。茶几上放着一张便签,凌厉的字迹:
“早会,咖啡在保温杯里。晚上有应酬,不必等我。承屿”
不必等我。这四年零十一个月,她听过无数次。
林晚收起便签,打开冰箱。中层整齐码放着六瓶斐济水——顾承屿只喝这个牌子的矿泉水,且必须是22年产的。这是他的初恋、他的白月光沈清月最喜欢的牌子,连年份都是她出国那一年。
他从不直说,但林晚知道。知道她衣柜里那些米白色、燕麦色的连衣裙,是沈清月的风格;知道她留到腰际的黑长直,是沈清月高中的发型;甚至知道她用的那款栀子花香型的护发素,是沈清月十八岁时最爱。
五年了。从二十二岁到二十七岁,她像一个精细的复制品,活成另一个女人的影子。
手机震动,是母亲。
“晚晚,承屿今天生日,你记得做长寿面,要加两个荷包蛋,他小时候……”
“妈,我记得。”林晚打断。她怎么会不记得?顾承屿的生日、他父母的忌日、他公司的创立日、甚至他第一次牵沈清月手的纪念日——她都记得,因为日历上密密麻麻标满了红圈。
电话那头,母亲压低声音:“晚晚,妈不是催你,可你二十七了,承屿他……提过结婚吗?”
林晚看着镜子里那张素净的脸。这张脸有六分像沈清月,特别是侧脸轮廓和那双杏眼。这是顾承屿第一次见她时说的:“你长得,很像一个故人。”
那时她刚大学毕业,在顾承屿创业的公司做前台。他加班到凌晨,她给他泡咖啡,手指不小心碰到。他握住她的手,看了很久。
“做我女朋友吧。”他说,眼里有她看不懂的浓重情绪。
她以为那是一见钟情。后来才明白,那叫“替身上岗”。
“妈,他公司快上市了,忙过这阵子就……”
“上市上市,你都等五年了!”母亲叹气,“晚晚,妈是怕你吃亏。你为他辞了工作,照顾他起居,帮他打理人际关系,可他有在朋友面前正式介绍过你吗?上个月同学聚会,刘阿姨的女儿还说,在酒会上看见承屿,别人问起你,他只说是‘生活助理’。”
林晚指甲掐进掌心:“妈,我还有事,先挂了。”
放下手机,她打开电脑。桌面上有个加密文件夹,密码是顾承屿的生日。但林晚知道,真正的秘密不在这里。
她点开浏览器历史记录——这是顾承屿不知道的习惯。他自负,觉得她“单纯好掌控”,从不清理痕迹。记录停留在昨晚凌晨两点,一个境外邮箱的登录记录。
邮箱密码,她三年前就试出来了。沈清月的生日。
登录,收件箱里躺着二十三封未读邮件,发件人都是“Qingyue”。最新一封是昨晚十一点:
“承屿,机票买好了,下月十五号回国。你说得对,是时候了。这些年辛苦你,也辛苦……她。等我回来,一切都会回到正轨。”
林晚盯着屏幕,指尖冰凉。
下月十五号。今天是十一月三号。四十二天后,正主归来,替身退场。
很合理。就像一出演了五年的戏,该落幕了。
她关掉邮箱,清空记录,像什么都没发生。然后开始打扫房间——顾承屿有洁癖,每样东西必须放在固定位置。书架第三排左数第七本《百年孤独》,书脊必须与边缘齐平;浴室洗手台上的剃须刀,刀头必须朝东;衣柜里他的衬衫,必须按颜色从浅到深排列。
这些习惯,有些是他的,有些是沈清月的。
她擦到书房时,目光落在那个上锁的抽屉上。顾承屿说过,里面是公司机密文件,让她“别碰”。但去年他喝醉,她扶他回房,钥匙从口袋掉出来。她复制了一把。
此刻,鬼使神差地,她打开了抽屉。
没有文件。只有一本皮质笔记本,和一个丝绒首饰盒。
笔记本扉页,是沈清月的照片。高中时的她,穿着蓝白校服,笑得眉眼弯弯。底下有一行字:“给我的月亮。承屿,2009年6月。”
2009年。那是顾承屿和沈清月初恋的年份。那时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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