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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碎是她用命换来的帝国》中的人物赵瑞丰沈薇拥有超高的人收获不少粉作为一部男生生“982805976”创作的内容还是有趣不做以下是《消失的碎是她用命换来的帝国》内容概括:男女主角分别是沈薇,赵瑞丰,废料的男生生活,爽文小说《消失的碎是她用命换来的帝国由新晋小说家“982805976”所充满了奇幻色彩和感人瞬本站无弹窗干欢迎阅读!本书共计85471章更新日期为2026-03-09 17:07:51。该作品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消失的碎是她用命换来的帝国
主角:赵瑞丰,沈薇 更新:2026-03-09 23: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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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城南最肮脏的菜市场里卖了二十年猪肉,也藏了二十年自己。
我以为这辈子就会烂在这里,直到那个女孩再次出现。她穿着一身我叫不出牌子的精致套装,
站在我油腻的摊位前,像一朵开错了地方的白玉兰。她看着我,眼眶通红,声音发颤,她说,
林叔,我回来了。第一章 碎玉与旧眼我的肉铺在菜市场的最深处,终年不见阳光,
空气里混杂着血腥、鱼腥和劣质清洁剂的味道。我叫林默,别人都叫我林屠夫。
这个名字很贴切,我每天的工作就是把一头完整的猪,分解成无数块明码标价的肉。
我的刀很快,骨头和肉在我手下分离,发出沉闷而利落的声响,
这是我二十年来最熟悉的声音。我习惯了这里的嘈杂和肮脏,也习惯了人们看我的眼神,
那是对一个终日与生肉打交道的人的,混杂着嫌弃和疏离的眼神。没人知道,这双握着屠刀,
布满老茧和刀疤的手,曾经能雕琢出世界上最精美的玉器。那已经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
那时,我叫林琢玉,是京城玉雕界最负盛名的天才。我的名字,就是品质的保证。
可一夜之间,我从云端跌入泥沼。我最信任的徒弟,
用一块劣质合成玉替换了我准备参赛的传世之作,并反咬我一口,说我为了牟利,以次充好,
欺骗世人。一夜之间,林家百年声誉毁于一旦,我身败名裂,负债累累。我的手,
也在那场混乱中被仇家打断。虽然接好了,却再也无法长时间进行精细的雕刻。心死了,
手也废了,我便带着仅剩的妻儿,隐姓埋名,来到了这座南方小城,成了一个屠夫。
我以为这辈子就这样了。直到我遇见那个女孩。她叫沈薇,第一次见她时,
她大概八九岁的样子,瘦得像一根风中的芦苇。穿着洗得发白的旧校服,
背着一个磨破了角的书包。她每天放学都会路过我的肉铺,但她从不看那些鲜红的肉,
她的眼睛,总是盯着我脚边那个装废料的木桶。木桶里,除了些剔下来的碎骨和筋膜,
还有一些灰扑扑的石头。那是我的秘密。我的手虽然废了,但心里的痒却从未停止。
我买不起昂贵的玉料,就在城外的河滩上捡些质地尚可的石头,在夜深人静的时候,
用我那把剔骨刀,慢慢地雕着玩。刻出来的东西上不了台面,只是些不成形的小玩意儿,
用来慰藉我那死不瞑目的执念。那些失败的废料和石粉,就混在肉铺的垃圾里。沈薇看的,
就是那些废料。她会趁我给客人切肉,或者低头磨刀的时候,飞快地跑到木桶边,
像一只受惊的小猫,迅速捡起一两块最大的废石料,揣进兜里,然后头也不回地跑掉。
我第一次发现时,心里是有些恼怒的。可当我看到她那双眼睛时,所有的情绪都消失了。
那是一双不属于她这个年纪的眼睛,里面没有孩童的天真,只有一片深不见底的,
化不开的忧愁和执拗。我假装没看见。一些没人要的破石头而已,她想要,就拿去吧。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很久。她每天都来,动作熟练得让人心疼。我渐渐发现,
她似乎对石头有种天生的直觉,总能从一堆废料里,挑走那些质地相对最好,
还带着一点点水色的边角料。有一次,我故意将一块我雕坏了的,
但材质是块难得的青白玉的废料放在最上面。那块玉料上,我本来想雕一尾鱼,结果手一抖,
刻成了个四不像。她来了,眼睛一下子就亮了。她那天没有立刻跑,而是站在木桶边,
小手捧着那块废玉,看了很久很久。夕阳的余晖从市场的破棚顶漏下来,刚好照在她脸上,
我看见她长长的睫毛上,挂上了一滴晶莹的东西。从那天起,我动了一点心思。
我不再随意丢弃废料。我会特意将一些质地不错的边角料留出来,用剔骨刀粗粗地修个形,
让它们看起来更像一块可用的材料。有时候,我甚至会花上一整晚,
用磨刀石将一块废料打磨光滑,刻上一片简单的叶子,或者一朵模糊的花。我把这些小东西,
混在那些真正的废石里,放在最显眼的地方。她每次来,都能准确无误地找到。
她会把那些小东西攥在手心,跑得比任何时候都快,仿佛手里攥着的是全世界最珍贵的宝藏。
我不知道她拿这些石头去做什么,我也不想去问。在这个肮脏的市场里,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和不堪。我们就像两只在泥潭里相互取暖的刺猬,远远地看着对方,
用一种沉默的方式,交换着彼此都懂的慰含。我看着她从一个小女孩,慢慢长成一个少女。
她的校服换了,个子高了,但那双眼睛里的忧愁,却似乎从未减少。直到她上高中的某一天,
她没有再出现。第一天,我以为她是有事耽搁了。第二天,我特意雕了一只小小的玉蝉,
放在木桶最上面,但直到我收摊,那只玉蝉还静静地躺在那里。第三天,第四天,一个月,
一年。她再也没有出现过。我心里空落落的。我收起了那些石头,也收起了那把剔骨刀。
那个唯一能看懂我刀下秘密的观众消失了,我的独角戏,也该落幕了。我以为,
这个秘密会跟着我一起烂进棺材里。第二章 故人与新敌时间是最无情的刻刀,
它在我脸上刻下皱纹,也磨平了我心里的棱角。二十年,足以让一座城市变了模样,
也足以让一个人彻底忘记自己曾经是谁。我已经快七十岁了,背驼了,眼睛也花了。
妻子前些年病逝,儿子在外地安了家,有了自己的生活。偌大的城市里,只剩下我一个人,
守着这个油腻的肉铺,日复一日。菜市场也翻新了,变得干净明亮,
我的小铺子却因为位置偏僻,侥幸被保留了下来,成了新市场里一个不合时宜的旧疤痕。
我的老主顾们,死的死,搬的搬,生意越来越冷清。我常常坐在肉铺前,看着人来人往,
一坐就是一下午。直到那天,一辆我叫不出名字的黑色豪车,停在了菜市场的入口。
这地方从没来过这么好的车,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去。车门打开,
一个穿着剪裁得体的米白色西装套裙的女人走了下来。她看起来三十岁左右,长发挽起,
妆容精致,气质干练,和这个嘈杂的市场格格不入。她径直穿过人群,
无视了周围所有的摊位,目标明确地向我走来。我心里咯噔一下,以为是市场管理处的人,
来通知我这个最后的钉子户也该拔掉了。我下意识地握紧了手里的剔骨刀,
刀柄的冰凉让我有了一丝安全感。她在我面前站定,高跟鞋踩在沾着水和肉末的地上,
发出清脆的声响。她看着我,什么话也没说,眼眶却一点点地红了。
我浑浊的老眼努力地辨认着她的脸。这张脸很陌生,但那双眼睛,那双即使在明亮灯光下,
也依然带着一丝化不开的忧郁和坚韧的眼睛,却像一把钥匙,
瞬间打开了我尘封二十年的记忆。是她。是那个每天来偷我废石头的小女孩。我的手一抖,
剔骨令当一声掉在了砧板上,发出刺耳的声响。沈薇。我张了张嘴,
喉咙里像是堵了一团棉花,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她也终于开了口,声音带着压抑不住的颤抖。
林叔,我回来了。一句话,让周围的嘈杂瞬间远去。我仿佛又看到了二十年前,
那个穿着旧校服的小女孩,站在夕阳下,手里捧着一块我雕坏了的废玉,眼里闪着光。
她回来了。她长大了。她过得很好。这就够了。我捡起刀,用围裙擦了擦手,想对她笑一笑,
却发现脸上的肌肉早已僵硬。我只能点点头,沙哑地说,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她从一个价值不菲的皮包里,小心翼翼地拿出一个用丝绸包裹着的东西。一层层打开,
里面是一只玉蝉。那只玉蝉,通体青白,雕工粗糙,翅膀一边大一边小,
身上还有一道明显的裂痕。是我二十年前,为她雕的最后一件东西。
是她没有来得及拿走的那一件。她是怎么得到的?她像是看穿了我的疑惑,轻声说,那天,
我弟弟病危,我没能来。后来我们家就搬走了。我一直以为再也见不到您了。直到前几天,
我看到市场要整体拆迁的新闻,里面有您的肉铺的照片,我才找到这里。这只玉蝉,
是市场的老管理员帮我收着的,他说,您当年找了我很久。我的眼眶一热,赶紧低下头,
假装整理案板上的肉。都过去了。我说。人没事就好。她却摇了摇头,泪水终于落了下来。
林叔,当年要不是您,我弟弟早就活不下去了。我愣住了。我给她的只是一些破石头,
怎么能救命?她哽咽着说,我们家,以前也是做玉石生意的。后来被奸人所害,家破人亡。
我爸爸被人打断了腿,我弟弟从小就有心悸的毛病,医生说养不好就活不长。家里没钱,
只能靠我妈妈打零工维持。有一次,我弟弟犯病,我情急之下,
把我爸爸藏着的一块小玉佩给他握着,他的呼吸居然平稳了很多。我爸爸说,玉能养人,
有灵性的玉,能续命。从那以后,我就到处找玉。可是我们家连饭都吃不饱,哪里买得起玉。
直到我发现您这里,有带着玉石气息的石头。我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我一直以为她只是个喜欢漂亮石头的小女孩。却不知道,那些在我看来一文不值的废料,
是她为弟弟求来的救命稻草。她看着我,眼神无比认真。林叔,
我知道您不是一个普通的屠夫。那些石头,虽然都是废料,但上面有雕刻的痕迹。那种刀法,
那种对玉石纹理的理解,我只在我爷爷留下的孤本上见过。我知道,您是一位被埋没的宗师。
我的心,像是被重重地捶了一下。二十年了。已经二十年没人提过我的过去了。
我自己都快忘了,我曾经是谁。是啊,我曾是林琢玉。而现在,站在我面前的这个女人,
这个曾经靠我的废料续命的女孩,她成了京城最大的玉石集团,薇玉阁的创始人。
而她最大的竞争对手,正是当年把我踩进泥里的那个人,我的叛徒,
如今被奉为玉雕界泰山北斗的,赵瑞丰。第三章 薇玉阁与旧仇沈薇的出现,
像一颗投入死水潭的石子,在我古井无波的生活里,激起了滔天巨浪。她没有过多地停留,
只是留下了一张名片,说有时间会再来看我。那张名片是纯黑的底,
用烫金的字体印着她的名字和薇玉阁三个字,设计简约而霸气。她走后,
整个菜市场都炸了锅。开豪车,穿名牌的漂亮女人,专程来找一个糟老头的屠夫,还哭了。
这情节,足够他们编排出十几个版本的故事。我没理会那些探究的目光,默默地收了摊。
回到那个只有十平米,充满了肉腥味和潮湿气味的小屋,
我从床底下拖出一个满是灰尘的木箱。打开箱子,里面是我所有的过去。几把生了锈的刻刀,
一本快要散架的《玉说》,还有我父亲留给我的一块巴掌大的,通体碧绿的和田玉籽料。
这是我林家的传家宝,名为听风。据说,心静的人,能从这块玉里,听到风的声音。
当年林家破产,我什么都卖了,唯独留下了它。这是我最后的念想。我用粗糙的手指,
轻轻抚摸着听风温润的表面。那冰凉而细腻的触感,瞬间唤醒了我沉睡了二十年的记忆。
我想起了父亲手把手教我识玉的场景,想起了我第一次拿起刻刀的兴奋,
想起了我雕出第一件得意之作时的意气风发。也想起了赵瑞丰。他是我父亲故友的儿子,
天赋平平,但嘴甜,会来事。我父亲可怜他,让我收他为徒。我倾囊相授,
把他当亲弟弟一样看待。我怎么也想不到,他会为了那场全国玉雕大赛的冠军,为了名利,
做出那样卑劣的事情。他偷走了我为大赛准备的作品九龙腾云的设计图,
用劣质的俄料连夜仿制了一个粗糙的版本,然后在我真正的作品即将完成时,
用合成玉换掉了我最核心的一块主料。比赛那天,我的九龙腾云在众目睽睽之下,
因为材质问题当场碎裂。而他,拿着我的设计,用普通的玉料,拿到了那年的金奖,
一举成名。事后,他假惺惺地来看我,说他也没想到事情会这样。那副伪善的面孔,
我至今记忆犹新。二十年了。他现在是赵大师,是玉雕协会的副会长,是人人敬仰的宗师。
而我,是林屠夫。我以为这辈子,我们都不会再有交集。但沈薇的出现,改变了一切。
第二天,我破天荒地关了肉铺,按照名片上的地址,找到了薇玉阁。
那是一栋坐落在市中心繁华地段的独栋小楼,古色古香的建筑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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