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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夏风烈,那年眼神烫

黛沙 著

其它小说连载

《那年夏风那年眼神烫》内容精“黛沙”写作功底很厉很多故事情节充满惊黄文文张煜更是拥有超高的人总之这是一本很棒的作《那年夏风那年眼神烫》内容概括:《那年夏风那年眼神烫》的男女主角是张煜,黄文文,陈这是一本青春虐恋,白月光,救赎小由新锐作家“黛沙”创情节精彩绝本站无弹欢迎阅读!本书共计82391章更新日期为2026-02-17 18:06:40。该作品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那年夏风那年眼神烫

主角:黄文文,张煜   更新:2026-02-17 19: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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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浑浑噩噩的十七岁2005年的夏天,热得像是要把整座南方小城彻底蒸融。

柏油马路被烈日烤得发软,踩上去黏黏的,像是一层化不开的麦芽糖,

路边的梧桐树叶蔫头耷脑地垂着,连蝉鸣都变得有气无力,断断续续地飘在空气里,

混着燥热的风,刮过人的皮肤,留下一层黏腻的汗水。

老式电风扇在居民楼的窗户外嗡嗡地转着,吹出的风都是热的,

小卖部的冰柜里塞满了五毛钱一根的老冰棍,是那个夏天最奢侈的清凉。我叫陈星,那一年,

我十七岁,读高二。在这之前,我的人生像是一潭被晒得温热的死水,没有波澜,没有惊喜,

甚至连一点点值得被记住的痕迹都没有。小时候的我,总有着一种近乎天真的麻木。

我以为人生是一条被设定好的轨道,所有人都沿着同样的路线往前走,读书,升学,工作,

结婚,生子,然后慢慢老去。我以为嫁给谁都一样,遇见谁都一样,过的日子,

也终究会是千篇一律的模样。没有期待,没有向往,更没有所谓的憧憬。

我就像一棵被风吹着走的蒲公英,没有根,没有方向,落在哪里,就算哪里。

在高一的班级里,我是最没有存在感的那一个。不高不矮,不胖不瘦,长相普通,成绩中等,

既不调皮捣蛋惹老师注意,也不勤奋刻苦成为班级榜样。上课的时候,

我总是坐在靠窗的倒数第三排,把头埋在书本后面,要么发呆,

要么看着窗外一成不变的天空,要么就是在草稿纸上胡乱地画着没有意义的线条。

下课的时候,同学们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聊天,

讨论周杰伦的新歌、超级女声的比赛、隔壁班的帅哥美女,或者是周末要去哪里的网吧包夜。

我永远是独自坐在座位上的那一个,要么翻着一本没什么营养的青年文摘,

要么就只是静静地坐着,听着周围的喧闹,像是隔着一层厚厚的玻璃,

他们的快乐、热闹、青春,都与我无关。我没有要好的朋友,也没有讨厌的敌人。

老师叫不出我的名字,同学记不清我的长相。有时候我甚至会觉得,

就算我某一天突然从这个班级消失,大概也不会有人发现,更不会有人在意。

这种被世界遗忘的感觉,起初会有一点点失落,可时间久了,反倒成了一种习惯。

我安于这种平庸,安于这种无人问津,安于这种浑浑噩噩的日子。我以为,我的高中三年,

都会这样悄无声息地过去,然后悄无声息地毕业,悄无声息地走进下一段人生,

继续过着那种“和谁都一样,和什么都一样”的生活。直到高一结束的那个期末,

班主任站在讲台上,拿着一叠薄薄的分班表,

用平静却不容置疑的语气说:“下学期文理分科,大家回去好好考虑,明天把志愿表交上来。

”教室里瞬间炸开了锅。有人兴奋地讨论着要选理科,因为理科好考大学,

好找工作;有人纠结地皱着眉,文科理科都不擅长,

不知道该怎么选;还有人早就做好了决定,拉着身边的朋友,说要一起选文科,

一起继续在一个班级。喧闹声淹没了整个教室,我依旧坐在靠窗的位置,

看着窗外被晒得发白的天空,心里没有一丝波澜。选什么,对我来说,好像都没有区别。

我的数学成绩很好,好到每次考试都能排在年级前列,是那种不用怎么努力,

就能轻松拿到高分的天赋。班里的同学都觉得,数学好的人,理所当然应该选理科,

将来考个理工科的大学,学个计算机、机械之类的专业,是最顺理成章的路。

就连数学老师都找过我,语重心长地劝我:“陈星,你数学这么有天赋,选理科太可惜了,

理科的选择面更广,将来发展也更好。”我只是低着头,轻轻说了一句:“我知道了,老师。

”却没有丝毫要改变主意的想法。我选了文科。一个数学成绩拔尖的人,

偏偏选了需要背诵、需要理解、需要感性思维的文科,在所有人眼里,

这都是不折不扣的“反其道而行之”。同学觉得我奇怪,老师觉得我任性,

就连很少管我学习的父母,也只是随口问了一句:“怎么选文科了?理科不是更好吗?

”我没有解释,也不想解释。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没有什么远大的理想,

更没有什么对未来的规划。我只是单纯地觉得,理科的物理化学太难,

我不想费脑子去算那些复杂的公式,不想去啃那些枯燥的知识点。文科至少不用动太多脑筋,

背一背,记一记,混个高中毕业,就够了。对,就是混。我对人生的所有期待,

都只剩下一个“混”字。混完高中,混完大学,混完一辈子。反正嫁给谁都一样,

遇见谁都一样,日子都一样。分班的消息传来,意味着我要和高一相处了一年的同学分开。

按理说,相处了一年,就算没有深交,也该有一点点不舍。可我心里,

连一丝一毫的留恋都没有。本就没有存在感,本就没有牵挂的人,分开,

不过是从一个陌生的环境,去到另一个陌生的环境而已。我甚至有些无所谓地想,新的班级,

新的同学,新的老师,大概也和现在一样,我依旧是那个不起眼的陈星,

依旧是那个被人忽略的小透明,依旧过着浑浑噩噩、日复一日的日子。那个夏天,

除了无尽的炎热,好像没有什么能留在我的记忆里。我每天躲在吊扇吱呀转动的房间里,

看循环播放的电视剧,吃冰镇的西瓜,睡到自然醒,醒了就发呆,日子过得慵懒又麻木。

我从来没有想过,命运的齿轮,会在那个看似普通的九月,悄然转动。更没有想过,

那个九月一日下午四点半的教室,会成为我往后余生里,无数次午夜梦回,

都想要重新回去的地方。2 九月一日,四点半的阳光开学的日子,总是来得猝不及防。

暑假的慵懒还没有褪去,炎热的夏风依旧在小城的街头肆虐,我背着洗得发白的书包,

慢悠悠地走在去往学校的路上。路上都是穿着蓝白色校服的学生,三三两两,说说笑笑,

脸上带着开学的兴奋和对新学期的期待。他们的校服干净整洁,

书包里装满了新的课本和文具,眼里闪着属于2005年最鲜活的光。

我低头看着自己洗得有些褪色的蓝白色校服,脚步放得更慢了。我不想去学校,

不想面对新的班级,不想面对那些陌生的面孔。我宁愿永远躲在自己的小世界里,

永远不用和任何人产生交集。可我知道,我不能。学生的身份,像是一条无形的锁链,

把我困在这条必须走的路上。走到学校门口,看着熟悉的校门,

看着墙上“实验中学”四个烫金的大字,我深吸了一口气,顶着刺眼的阳光,走了进去。

校园里比平时热闹了太多,到处都是搬着书本、找班级的学生,广播里放着欢快的校园歌曲,

声音很大,吵得我有些头疼。宣传栏上贴着新的分班名单,密密麻麻的名字,我懒得去找,

反正我知道自己在文科二班。我低着头,避开人群,沿着教学楼的墙角,慢慢往前走。

高二文科班,在教学楼的三楼最西侧。我没有着急去教室,而是在楼梯口站了一会儿,

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心里依旧是一片平静,没有期待,没有紧张,

只有一种习以为常的麻木。等人群渐渐散去,我才抬脚上了楼梯。三楼的走廊里,

已经没有多少人了,大部分班级都已经开始上课,或者班主任在班里讲着开学的注意事项。

走廊里很安静,只有阳光透过窗户,洒在地面上,形成一块块明亮的光斑。

我看了一眼手腕上廉价的电子表,下午四点三十分。来得太晚了。我甚至能想象到,

当我推开教室门的时候,全班同学的目光都会集中在我身上,那种被所有人注视的感觉,

会让我浑身不自在。我讨厌成为焦点,哪怕只是一瞬间。可我还是得走过去。

文科二班的门是虚掩着的,里面传来班主任低声说话的声音,还有同学们翻书的沙沙声。

我站在门外,犹豫了几秒,手指轻轻扣了扣门板。“进。”里面传来一个中年女人的声音,

温和却带着一丝威严。我推开门,走了进去。那一刻,时间仿佛被放慢了无数倍。

午后四点半的阳光,恰好从教室后面的窗户斜斜地照进来,穿过漂浮的灰尘,

落在教室的地面上,形成一道金色的光束。空气里弥漫着新书的油墨香,

还有夏天独有的、燥热又清新的味道。老式吊扇在天花板上缓慢地转动,

带动着空气里的热浪,轻轻拂过每个人的发梢。班主任站在讲台上,穿着一件浅灰色的衬衫,

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看到我,脸上露出一丝温和的笑意:“是陈星同学吧?快找个位置坐下,

刚开学,没关系的。”我低着头,小声说了一句“谢谢老师”,不敢看讲台上的人,

也不敢看教室里的同学。我的本能,就是躲避所有的目光。我朝着教室四周快速地瞄了一圈,

想要找一个靠窗的、角落的、没人注意的位置。就像高一那一年一样,躲在最不起眼的地方,

安安静静地度过接下来的两年。我的目光扫过第一排,扫过中间的座位,扫过左边的角落,

最后,落在了教室右侧,靠窗的最后一排。那里有一个空位。就在我准备迈开脚步,

朝着那个空位走过去的时候,我的目光,不经意间,撞上了一双眼睛。

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在满教室的陌生面孔里,在嘈杂又安静的教室里,

在四点半温柔又热烈的阳光里,那一双眼睛,像是黑夜中突然亮起的星,

又像是寒冬里突然燃起的火,直直地,撞进了我的心里。那是一个男生。

他坐在教室中间偏后的位置,没有和身边的同学说话,只是安安静静地坐着,脊背挺得笔直,

像是一株挺拔的白杨树。他穿着和我一样的蓝白色校服,洗得干干净净,领口整整齐齐,

没有一丝褶皱。他的头发是干净的黑色,额前的碎发微微垂着,遮住了一点点眉毛。

阳光落在他的侧脸,勾勒出清晰的下颌线,还有挺直的鼻梁。而他的眼睛,漆黑,深邃,

明亮,带着一种超乎同龄人的沉稳和坚毅。没有躲闪,没有好奇,没有戏谑,

只是平静地看着我,眼神坚定,像是藏着千言万语,又像是一片沉静的深海,让人看一眼,

就再也挪不开目光。我整个人僵在了原地。长到十七岁,我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觉。

就像是有一道电流,从脚底瞬间窜到头顶,让我的心跳猛地漏了一拍,然后疯狂地加速,

砰砰砰地跳个不停,像是要从喉咙里蹦出来。我的耳朵开始发烫,脸颊也变得滚烫,

手脚都有些发软,连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我从来不知道,原来世界上真的有这样一种眼神,

能在一瞬间,打破我十七年来所有的麻木和无所谓。我一直以为,所有人都一样,

所有日子都一样,所有的遇见都毫无意义。可在看到他的那一秒,我所有的认知,

都轰然崩塌。原来不是所有人都一样。原来真的有人,只需要一眼,

就能让你原本灰暗无光的世界,突然亮起来。原来我浑浑噩噩活了十七年,等的,

就是这样一个瞬间。我呆呆地站在教室门口,忘记了走路,忘记了打招呼,

忘记了所有的一切,眼里只剩下那一双坚毅又明亮的眼睛。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了。阳光,

灰尘,吊扇,书本,说话的老师,走动的同学,所有的一切都变成了模糊的背景板,只有他,

清晰地站在我的视线中央。我甚至忘了,我应该多看他两眼。我应该记住他的眉毛,

记住他的鼻子,记住他嘴唇的形状,记住他坐在第几排第几个座位,记住他身边坐了谁,

记住他所有的一切。可我只是傻傻地站着,大脑一片空白,连最简单的注视,

都变得笨拙而慌乱。直到班主任再次轻声提醒:“陈星?快找位置坐吧。

”我才猛地回过神来,慌乱地低下头,像一只受惊的小鹿,快步朝着最后一排的空位走去。

我不敢再看他。我怕自己再看一眼,就会彻底陷进去,再也出不来。我怕自己的狼狈和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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